1930年3月,崇安党组织在上梅、白水两地进行试点,开始了土地改革运动。5月,根据两地试点的经验和做法,崇安县苏维埃政府颁布了土地法,提出“彻底没收地主土地归苏维埃,分配给地少或地弱的农民耕种”的土地政纲,强调在土地改革中,要依靠贫、雇农,团结中农,限制富农,消灭地主阶级,保护中小工商业者;同时给地主以生活出路,给富农以经济上的出路的方针政策。
在各级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,闽北革命根据地土地改革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开展,做法大致是:各区、乡苏维埃政府成立土地委员会,审查、监督各地分田工作,受理群众意见;以乡为单位,召开群众大会,宣传党的土地政策,强迫地主交出所有田契和债单,由乡苏政府交区苏政府检验,集中烧毁;按户登记人口,根据经济情况划分阶级成分后,张榜公布;乡苏土地委员会将暴动前所有土地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按人口平均分配后,按户造册登记,由乡苏政府发土地证。
1930年,闽北苏区开展土地改革的区域有:崇安大部、浦城西部、建阳北部以及上饶、铅山、广丰南部的19个区275个乡(村),被分配的土地约40万亩,近15万人口分得了土地。
土地改革运动中,为帮助缺吃少穿的贫苦农民解决困难,各地雇农工会还发动了一场“清谷”斗争,即把地主和富农剩余的谷子清算出来分给贫苦农民。这一斗争先在崇安上梅一带展开,然后在整个苏区推广。
土地问题的解决,极大地鼓舞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。闽北苏区到处展现出一派粮食丰收,农副产品增加,农民生活安定的新景象。闽北苏区这一翻天覆地的伟大变革,大大解放了生产力,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,对闽北革命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