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昌地处闽江上游富屯溪、金溪汇合处,建县前隶属将乐县。
唐贞观三年(629年),以将乐县东南两乡置将水场。嗣圣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(687年),分南乡将水口为蠲科镇。景福二年(893年)改为将水镇,寻改永顺场,隶属建州。永顺寓意“拥护朝廷,永远归顺”。
闽龙启元年(933年),升永顺场置顺昌县。
顺昌县名的由来,据历史记载有两种说法:一是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九十七和《大清一统志》延平府山川均记载:顺阳溪在顺昌县西北六十里顺阳乡,县以此名。二是明嘉靖《延平府志》记载:以其初顺服,故名,取顺而昌之意。
1958年,为开发建瓯西部森林资源,成立福建省林业厅建西林区筹备处。1964年6月,经国务院批准,将南平市(今延平区)、建瓯县(今建瓯市)、顺昌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合并设置建西县,县治设在今顺昌建西镇。1970年7月,撤销建西县并入顺昌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