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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十县(市、区)地名文化—延平区
2025-05-1209:10:37来源:

延平简称“延”,地处福建中部偏北,福建“母亲河”闽江干流源头,踞溪山之雄,当水陆之会,扼八闽之喉,是福建省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。历史上延平曾经是镡州、剑州、南剑州、南剑路、延平路(府)、北路道、建安道、延建省、福建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、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、南平专区(地区)行政公署、南平市人民政府的治所,先后称南平、龙津、剑浦等,又有剑津等别称。此外,还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《读史方舆纪要》载:“盖郡治山椒,屹然险固,而沿江东下,实为会城上游。元末,陈友定保据于此,岂非以地当全闽之中,不特可以自固,而纵横应援,犹有可图之会哉?谚曰:铜延平,铁邵武,言其险要可守也。”

东汉建安初年(196年),分侯官(今福州)北乡始置南平县,寓意“南疆平定”,是福建最早设立的五县之一。晋太元四年(379年),改南平县为延平县。民国《福建通志》载:“南平县,晋析为延平、宛平(属晋安郡),殆取山川袤延宛转,中有平原之意。”

晋代,延平就有一个“双剑化龙”的民间神化传说。据《晋书·张华传》记载:斗牛之间常有紫气冲霄而起,张华、雷焕通过占卜得出结论,紫气源于豫章丰城,也就是宝剑之精。当时张华是晋朝重臣,他帮助雷焕补得了丰城县令。雷焕到任以后,在监狱地底下掘出一个石函。石函出土后霞光四射,打开之后果然发现有双剑并列。雷焕送其中一柄剑给张华,而留一柄自佩。张华收到剑后发现二剑是宝剑“干将”“莫邪”,认为二剑终当复合。后来张华被杀,干将剑从此下落不明。而雷焕死后,将莫邪剑传给其子雷华。雷华任建安郡从事,持剑路经延平津,腰间佩剑忽然跃出剑鞘掉进河里。雷华请人入水寻剑,但见两龙盘绕水底,转眼间江水碧波灿烂,浪涛汹涌,时人以为是双剑复合在此化龙。从此,延平就有了剑津、剑浦、镡川、龙津之称。这一传说以后也被《八闽通志》《福建通志》《延平府志》《南平县志》等方志传载,成为了延平地方历史的一部分,展现了中华文明中的核心文化元素,如龙、剑文化等,寓意着阴阳和合、亲友团聚、平安吉祥等美好愿望。神话传说还出现在一些文学作品中。如,唐代陈陶《续古二十九首》诗:“雄剑久濩落,夜吟秋风起。不是懒为龙,此非延平水。”南宋辛弃疾《水龙吟·过南剑双溪楼》词中有“举头西北浮云,倚天万里须长剑。人言此地,夜深长见,斗牛光焰。”都形象地描述了“双剑化龙”的传说。如今“双剑化龙”被当作了南平(今延平)的市标。

南朝宋泰始年间(465—471年),延平县又改称南平县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废郡为县,南平县省入建安县(今建瓯)。唐武德三年(620年),置延平军,延平被视为军事战略的要地。五代闽开平至同光年间(907—926年),改延平军为延平镇,后又改永平镇。闽天德元年(943年),王延政在建州僭位,建立殷国,改永平镇为龙津县,并置镡州。南唐保大三年(945年),南唐兵拔镡州,复以为镇(延平军制置镇),龙津县改为剑浦县。元大德六年(1302年),改剑浦县为南平县。

新中国成立后,1956年11月从原南平县分设南平市,辖区为城区及近郊。1958年11月,撤销南平县并入南平市。1995年1月,撤南平地区改为南平市,县级南平市改为延平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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