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说南平 || 闽北宰相:蔡杭
2024-10-3017:20:11来源:

 

——宋宝年间签书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、参知政事

 

1193—1259年),字仲节,号久轩,宋代建阳人。其祖父蔡元定、父亲蔡沉为南宋理学名家,家族人才辈出,世称“蔡氏九儒”。

绍定二年(1229年),蔡杭进士及第,授迪功郎,任丽水县(今浙江丽水)主簿。绍定五年(1232年)九月,补寿昌县(今浙江寿昌)主簿。端平三年(1236年),升邵武县令。嘉熙三年(1239年),调顺昌县令。

淳祐二年(1242年),任宁国府(今安徽宣城)知录。淳祐五年,主管尚书刑工部架阁文字,召试馆职,迁秘书省正字。淳祐年,升校书郎兼枢密院编修官,迁诸王宫大小学教授、枢密院编修官兼权屯田郎官。时宰相史嵩之守孝去职,宋理宗在其服丧期下旨起复。蔡杭疏奏“权奸不可复用”,并带领太学生黄恺伯等上书反对,迫使史嵩之请旨守丧还疏请早定国本,理宗很是赞赏。

淳祐七年,任右司文字、殿试复考官、著作佐郎兼权侍右郎官、兼枢密院编修官,寻兼国史院编修官、实录检讨官。是年底,任江东提刑,后加直秘阁、特授尚书司封员外郎、进直宝章阁。期间,为民锄奸除恶,断案精明,处理了许多积案冤案。淳祐十年,加宝谟阁,移浙东提刑。《名公书判清明集》收录蔡杭任提刑五年期间的判书72篇,集中反映了他的儒家传统律法精神,如调解息讼、追求和谐,维护人伦、以教为先,以法绳士,宽厚为本等。任职地方期间,蔡杭还热衷地方教育,有教化之功。

淳祐十二年,召为国子司业兼资善堂赞读,兼玉牒所检讨官,暂兼侍立修注官,拜宗正少卿兼国子司业宝祐元年(1253年),试国子祭酒兼侍立修注官,拜太常少卿,兼资善堂翊善,权工部侍郎。宝祐三年,迁工部侍郎,暂兼礼部侍郎,兼权吏部尚书,加端明殿学士、同签书枢密院事,兼同提举编修《经武要略》。因进呈祖父蔡元定《律吕新书》和父亲蔡沉《书集传》,理宗御赐“西山”“庐峰”四字,刻石建阳云谷西山。

宝祐四年,同知枢密院事,时董槐罢相,与参知政事程元凤秉笔主政后进参知政事。奏言权奸丁大全不可用,未果,落职予祠,起居郎林存请加窜削,从之。宝祐五年,复端明殿学士、提举洞霄宫。开庆元年(1259年),转荣禄大夫右丞相,依乞致仕,同年去世。谥文肃。著有《久轩集》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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