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荣叟
—— 宋嘉熙年间签书枢密院事、淳祐二年参知政事
徐荣叟(1180—1246年),字茂翁,宋代福建浦城人,焕章阁学士徐应龙之子。
嘉定七年(1214年),徐荣叟与弟弟徐清叟同中进士,成为一时佳话。授华亭盐官,调靖州(治今湖南靖县)教授。知永康县(今浙江永康),赈济饥民深得民心。迁太学博士兼崇政殿说书、秘书郎,升著作佐郎,出为江东提点刑狱,以直秘阁知婺州(今浙江金华),迁著作郎兼礼部郎官,以集英殿修撰知静江府(今广西桂林),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入朝为行在司谏,并兼说书、侍讲。
嘉熙三年(1239年),因江州(治今江西九江)、湖州(今浙江湖州)、浙东(大致相当于今浙江东部地区)、建州(治今福建建瓯)、剑州(治今福建延平)、汀州(治今福建长汀)、邵武等地遭受严重的旱灾,时任左司谏的徐荣叟奏请朝廷完备救灾措施。宋理宗同意其请并诏令:“各路提举常平司,检核所属州县常平义仓之储蓄,以备救济。并敕令制总司,今后不得随意挪用,违反者处罪。”
嘉熙四年,拜右谏议大夫。他敢于揭露社会弊端,直言朝廷滥发会子(纸币)致使物价倍长,百姓怨言四起;苛征横敛、严刑峻罚,百姓怨声载道;豪强横行、侵夺庶民,百姓苦不堪言。是年,迁权礼部尚书兼权吏部尚书,又进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。
淳祐二年(1242年),升参知政事。时翰林学士李韶与宰相史嵩之议不合,求去。徐荣叟发愤力争,与史嵩之结怨,自求与李韶同去。同年六月,以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临安洞霄宫。淳祐六年去世,赠金紫光禄大夫,谥文靖。著有《缉熙讲义》《谏垣存稿》《西掖代言》《南宫表笺》《桔坡杂著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