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 纲
—— 宋建炎元年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、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
李纲(1083—1140年),字伯纪,号梁溪居士,宋代邵武人,龙图阁待制李夔之子,两宋之际抗金名臣。
李纲幼怀大志,有强烈的忠君思想。崇宁三年(1104年),李纲补国子监生,名列第一。政和二年(1112年)上舍及第,授镇江教授。不久,入朝任国子正,又转任尚书考功郎。政和五年,任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,因论事切直触怒权贵,改任比部员外郎,迁起居郎。
宣和元年(1119年),李纲借京城水灾,上疏朝廷警惕盗贼与外患问题,建议加强国防、体恤民间疾苦和积聚资财以备国用,宋徽宗认为“所论不当”,将他降为南剑州沙县监税。
宣和七年,金国南侵直逼汴京(今河南开封),在朝官员茫然无策,时李纲任太常少卿,奏请宋徽宗内禅钦宗,并上“御戎五策”,主张收拾人心,施惠于民,蓄积财力,以强国势。
靖康元年(1126年),宋钦宗继位,采用李纲建言下诏亲征,并命李纲为兵部侍郎,亲征行营参谋官,后又升尚书右丞,亲征行营使,许以一切便宜行事之权。李纲团结汴京军民和各路勤王之师,展开汴京保卫战。由于守城将领急功躁进夜袭金营失利,钦宗听信主和派的怂恿罢免李纲,向金国割地求和。此举引得群情汹汹,钦宗不得已复李纲职位。金国见宋军不断增援,宋廷又已允割太原、中山、河间三镇,便撤兵北去。李纲因保卫汴京有功,任知枢密院事。李纲预计金兵虽退,必再入寇,具奏“备边御敌八事”,但朝中主和派得势,罢遣各路勤王军和民间义军,并将李纲调任河北、河东宣抚使,又以观文殿学士知扬州,后以“专主战议,丧师费财”的罪名,降为亳州明道宫提举,责授保静军(治今安徽宿州)节度副使,安置建昌军(治今江西南城)。靖康元年秋,金兵再度南侵汴京,钦宗起用李纲为资政殿大学士,领开封牧,想以李纲之力再解汴京之围。但李纲还未赶到,汴京便已失守,北宋遂亡。
建炎元年(1127年),宋高宗在南京(今河南商丘)即位,以李纲威望素孚,任命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不久兼御营使,后又进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。期间,李纲提出抗金建国的十大主张,大力整顿军政。但高宗虽重用李纲为相,实际仍宠信主和派,更不满李纲“收复失地、迎回二帝”的主张,遂罢其为观文殿大学士、洞霄宫提举,后落职居鄂州(治今湖北武昌),不久又安置琼州(今海南岛)。
李纲被罢相后,随着宋、金时局变换,多次起复又贬谪,先后任银青光䘵大夫,资政殿大学士、洞霄宫提举,观文殿大学士、湖广宣抚使兼潭州(今湖南长沙)知州,西京崇福宫提举,江西安抚制置大使兼洪州(今江西南昌)知州,后又兼本路营田大使,临安府洞霄宫提举等职,还获特赠金紫光禄大夫。
李纲任职地方期间,仍心系国家安危,多次上奏抗金强国之策。绍兴四年(1134年)冬,金兵与伪齐军队渡江攻建康(今南京),李纲上奏“防御三策”,高宗以李纲所陈皆当务之急,付三省、枢密院施行,并降诏奖谕,称李纲“料敌于千里之外,制胜于三策之间”,宋兵因此大获胜利,金兵和伪齐军被迫后退。
绍兴九年(1139年),宋朝廷与金国订立屈辱的“绍兴和议”,向金称臣纳贡。高宗为此举行庆祝,并为群臣加官晋爵,李纲也被任命为荆湖南路安抚大使兼潭州知州。但李纲反对和议,以疾力辞,高宗允其请,仍任临安府洞霄宫提举,居福州。李纲痛国事无可为,衰病交加,于次年去世,赠少师。淳熙十六年(1189年),特进陇西郡开国公,谥忠定。
李纲一生著作颇丰,有《易传内篇》10卷,《易传外篇》12卷,《论语评说》10卷,又有《靖康传信录》《奉迎录》《建炎时政记》《建炎进退记》《建炎制诰表札集》《宣抚荆广记》《制置江右录》等文集,以及文章、诗歌、奏议百余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