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 惇
—— 宋元丰年间参知政事、门下侍郎、知枢密院事,绍圣至元符年间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
章惇(1035—1105年),字子厚,宋代浦城人,银青光禄大夫章俞之子,性情豪爽,博学善文。嘉祐二年(1057年)考中进士,侄子章衡考中状元,章惇耻于章衡之下,弃而不就。后人将他与同榜的苏轼、张载、程颢、程颐、曾巩等并称为“嘉祐十子”。嘉祐四年,章惇再中进士甲科,授商洛(今陕西商洛)令。
熙宁二年(1069年),参知政事王安石赏识章惇之才,任为编修三司条例官,加集贤殿校理,中书检正,协助推行新法。熙宁五年,受命为湖南、湖北察访使,经制群蛮事务,后升任修起居注。熙宁七年,还朝擢知制诰、判军器监、直学士院、三司使。
熙宁八年,章惇被中丞邓绾弹劾贬知湖州,又调任杭州。不久入朝任翰林学士。元丰三年(1080年),升为参知政事。次年,罢知蔡州(治今河南汝南),又转任陈州(治今河南淮阳)、定州(今河北定州)。元丰五年,再次入朝,拜为门下侍郎。
元丰八年,宋哲宗继位,宣仁太后(哲宗祖母)垂帘听政,升知枢密院事。元祐元年(1086年),司马光任宰相,罢废王安石新法,章惇力辩新法中的免役法不可废,与宣仁太后争论,言语悖逆,又被刘挚、苏辙、王严叟、朱光庭等人弹劾,黜知汝州(今河南临汝)。后调扬州为祠官。七八年间,数次被言官弹劾。
元祐八年,哲宗亲政,有恢复新法之意。绍圣元年(1094年),章惇被再次起用,加左正议大夫,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。章惇主政后,对内恢复元祐间被废除的新法以及元祐间可取的政策,对外采取“浅攻扰耕”等积极防御策略应对西夏进犯。元符元年(1098年),取得平夏城大捷,击败西夏30万大军,迫使西夏于次年“叩关”求和。
元符三年(1100年),哲宗去世无子,章惇以端王赵佶“轻佻不可以君于下”反对立为帝。赵佶(宋徽宗)继位后,章惇被罢相,又遭言官弹劾“葬事不恭”,知越州(今浙江绍兴),不久贬为武昌节度副使,安置潭州(今湖南长沙),再贬为雷州(今海南岛)司户参军。后又几度流迁,崇宁四年(1105年)病死在睦州(今浙江建德)。政和年间(1111—1118年),追赠观文殿大学士。绍兴五年(1135年),宋高宗下诏追贬为昭化军节度副使。
章惇的书法造诣颇深,行笔苍劲有力又不失飘逸潇洒,《宋人书法》《三希堂法帖》等都刊有他的作品,其《会稽帖》堪称宋人信札的艺术珍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