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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组织学习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
2024-03-0114:45:35来源:

2月29日,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会议专题组织学习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印发的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>的通知》,原原本本学习了《条例》全文。会议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朱胜勇同志主持,室机关及市党史馆(方志馆)全体党员干部、职工参加学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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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指出,召开《条例》专题学习会,组织党员干部先学一步、深学一层,旨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,强化主业主责意识,切实增强做好我市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历史责任感、使命感和紧迫感。


  会议强调,《条例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、内容、主要形式、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,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。《条例》的制定和实施,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、用好党史,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做到学史明理、学史增信、学史崇德、学史力行,具有重要意义。我市各级党史方志工作者、党史专家学者,要全面领会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,学深学透,把握精髓,做到真学真懂真用。

  会议要求,要全面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,用好用活我市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,创新宣传方式、载体,提升宣传成效,充分发挥资政育人作用;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,通过集中学习、研讨交流、专家授课、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红色场馆现场践学等形式,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之中;要充分运用好南平党史方志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载体以及《南平史志》纸质期刊、闽北革命史展板等线下形式,广泛开展党史学习宣传。

  会议指出,我市各级党史方志系统要认真履行党史研究宣传教育的部门职责,主动作为,靠前服务,积极保障我市各级各部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;要紧紧围绕省、市深化拓展“三争”行动部署和市委“五增”任务要求,把抓好《条例》贯彻落实与党史工作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;要持续深化闽北党史研究、活化红色资源、拍摄红色视频、做好党史资料征集、提升党史宣传成效等,让闽北光辉的党史、红色故事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;要及时将《条例》中关于用好红色资源、纪念活动和基层宣传宣讲等要求融入全市党史工作大局,精心准备撰写党史宣讲讲稿、组建市县两级宣讲队伍、打造宣讲精品、广泛开展宣讲等,助力我市党史学习教育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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