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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学集大成者朱熹
2020-10-2015:56:59来源:福建省朱子文化促进会

朱熹,字元晦、仲晦,号晦庵,别称紫阳,祖籍安徽婺源(今属江西省),南宋建炎四年(1130年)生于福建尤溪。父朱松于北宋宣和五年(1123年)任政和县尉,后调任尤溪县尉,任满寄居于该县水南郑安道馆舍。朱熹自幼聪敏好学,7岁,随父母迁居建州(今建瓯)。14岁时,遵照其父临终嘱咐,投奔崇安县其父友人刘子翚、胡宪、刘勉之。胡、刘视朱熹如子侄,安排生活,热情教诲,刘勉之还将女儿嫁给朱熹。
       绍兴十八年(1148年),朱熹登进士第。绍兴二十一年出任泉州同安县主簿。三年任满,回崇安武夷山中,讲学著述,曾步行到延平,向其父同窗李侗请教。绍兴三十    年冬,朱熹第三次拜见李侗,被李侗收为门生。受李侗的启发和指导,朱熹“逃禅归儒”,承袭“洛学”正统,奠定了理学基础。
       隆兴元年(1163年),宋孝宗诏求各方臣民意见。朱熹上奏章叙述施政过失,认为“帝王之学,必先格物致知,以极夫事物之变,使义理所存,纤悉毕照,则自然意诚心正,而可以应天下之务”。意图用理学来改良政治。次年十一月,朱熹与孝宗奏对于垂拱殿,认为宋与金有不共戴天之仇,主张抗金、反对和议。
       淳熙二年(1175年),吕祖谦邀请朱熹、陆九渊兄弟等到江西信州(今江西铅山),参加学术讨论。朱、陆进行一场方法论的争论,不欢而散。这是一次影响很大的“鹅湖之会”。淳熙五年,孝宗降旨授朱熹为知南康军兼管内劝农事,朱熹屡辞不就。后经吕东莱等相劝,于次年三月到任。适逢大旱,立即兴修水利,灾民生活得以改善。次年十月,朱熹督促星子县令王中杰等人,重建白鹿洞书院,置办学田,供养贫穷学生,亲自订立了较为完善的学规即著名的《白鹿洞书院学规》,邀陆九渊到该院讲学。
       淳熙十五年十一月,朱熹再次向孝宗上万言奏章,提出正心、辅翼太子、选任大臣、振举纪纲、变化风俗建议,进言殷切。但因触及当政权臣利益,被弹劾为“假道学”,仍无法参政。次年,知漳州。绍熙元年(1190年)四月上任后,朱熹刻印“四书”、“五经”,广为流传;禁止妇女当尼姑,废除淫祠秽庵;奏请朝廷免去漳州各县原上缴的无名赋共700万缗(千钱为贯,叫做一缗),减郡内总制钱400万缗,以减轻百姓负担。曾奏行“经界法”,但未获实行。翌年,朱熹返回建阳,移居考亭,聚徒讲学。
       绍熙五年,任湖南安抚使,再度到潭州(今长沙)重整岳麓书院,贯彻自己教学思想,将《白鹿洞书院学规》定为岳麓书院学规,为书院发展史上一件大事。同年八月,朱熹被举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。任职期间曾上书宁宗,指斥宰相韩侂胄窃权害政,被罢官,任侍讲仅46天。朱熹回建阳考亭专事讲学,不再过问政事。然而,在随后的几年中,韩派斥道学为伪学、朱派为逆党,朱熹门人被流放、监禁,人称“庆元党祸”。
       朱熹为官9年,讲学传道40多年。亲手创建云谷、寒泉、武夷等书院;著有《四书集注》、《周易本义》、《西铭解》、《太极图说解》、《诗集传》、《楚辞集注》等五六十部。他对“四书”、“五经”逐字推敲,有独特解释,是一位好学不厌、诲人不倦的良师,其“穷理以致其知,反躬以践其实”及以“居敬”为主的学说,为以后历代统治者所奉行。
       朱熹在哲学上发展了二程(程颢、程颐)关于理、气关系的学说,集理学之大成。朱熹哲学思想属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,也有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因素。朱熹吸收当时的科学成果,提出对自然界变化的某些见解。如认为天地未分时,只有阴、阳二气,二气矛盾而生水、火,再化出天、地、日、月、星辰;指出地在中央,日、月、星辰在地的周围,反对天高地卑的传统说法。登武夷山时,看到山上有螺蚌壳化石、鱼化石之类,认为此化石即旧日之土,螺蚌、鱼即水中之物,低下的变而为高,柔者却变为刚。这些认识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。朱熹还认为,天下事物都是有对应的,形而上对形而下,有上便有下,有高便有低等等;他对事物内部的矛盾、变化、发展而且互相联系、互相制约的辩证过程,也有初步认识。朱熹认为“治国、平天下、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齐家,只是一理”,主张在思想上、行为上实行封建的伦理道德,教人安于封建社会秩序。在政治上主张“以口数占田”,防止大官僚、大地主兼并土地;清量土地,实行赋税的公道负担;实行“社仓”政策,减轻农民受高利贷剥削等等,借此调和社会矛盾,集中力量抗金,挽救民族危机。
       庆元六年(1200年)三月九日朱熹病逝,葬建阳黄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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