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宋朝建阳人宋慈(1186-1249年)的法医学著作。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。通称《洗冤录》。
宋慈,字惠父,南宋建阳人。宋宁宗嘉定十年(1217年)进士。历任主簿、县令、通判兼摄郡事等职。嘉熙六年(1239年)升任提点广东刑狱,以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。淳佑年间,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。这一期间,宋慈在处理狱讼中,特别重视现场勘验。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、核定和提炼,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,完成了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。
《洗冤集录》的宋刊本迄今尚未发现,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刻本《宋提刑洗冤集录》。内容自“条令”起,至“验状说”终,共5卷,53条。从目录来看,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:宋代关于检验尸伤的法令;验尸的方法和注意事项;尸体现象;各种机械性窒息死;各种钝器损伤;锐器损伤;交通事故损伤;高温致死;中毒;病死和急死;尸体发掘等等。
《洗冤集录》是中国古代一部比较系统地总结尸体检查经验的法医学名著。它自南宋以来,成为历代官府尸伤检验的蓝本,曾定为宋、元、明、清各代刑事检验的准则。在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中,起过重大作用。本书曾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,深受世界各国重视,在世界法医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