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
2020-10-1416:31:15来源:

民国38年5月,闽北大部分县解放,9月境内设两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,即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驻建瓯;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驻南平。

1950年3月,为便于与民国建制的识别,省人民政府通知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冠以驻县名。4月1日,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名建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名南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9月27日,建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迁至建阳,改称建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11月1日,建阳、南平两公署分别改称福建省建阳区专员公署、福建省南平区专员公署。1955年3月,又分别改称建阳专员公署、南平专员公署。1956年3月26日,撤销建阳专员公署,所属各县划归南平专员公署。

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1967年2月19日成立南平地区革命造反委员会。3月18日,南平地区革命造反委员会改称南平地区革命委员会。1968年5月15日,根据福建省军区的指示,改称为南平专区革命委员会。

1970年9月,南平专区驻地迁驻建阳。1971年7月1日,正式挂牌称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。1978年3月,撤销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,成立福建省建阳地区行政公署。

1983年10月,邵武撤县建市。1988年10月24日,经国务院批准建阳地区驻地迁回南平,1989年1月1日,正式更名为南平地区行政公署。1989年8月,崇安撤县设市更名为武夷山市。1992年12月,建瓯撤县设市。1994年3月,建阳撤县设市。1994年9月,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地级南平市,原县级南平市同时改设为延平区,南平地区建制至次年1月18日终止。2014年5月,经国务院批准,建阳撤市设区,以原建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建阳区的行政区域;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。2019年底,南平市行政中心驻地正式由延平区迁至建阳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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